警二代涉露械 總督察問可否守行為

警二代涉露械 總督察問可否守行為

【本報訊】家住荔景紀律部隊宿舍的「警二代」大學生,涉於今年3月在寓所樓下遊樂場露械自慰,遭路過的菲傭目擊。警二代被控在公眾地方猥褻行為罪,案件昨開審。案件主管督察供稱,被告父親向他稱「被告係一個叻仔」,提出可否用其他形式處理;而上級總督察亦曾以備忘錄詢問可否以簽保守行為了事。

警:被告帶署改稱屙尿

被告陳卓峯(25歲,圖)昨在任職警務人員的父親陪同下出庭受審。菲傭Latoza供稱,她今年3月7日晚上7時許,看見一名男子坐在宿舍遊樂場,左手捉住陰莖上下移動。她感難為情,僅看了約10秒。及後她發現有「creamy liquid」,遂拍下該奶白色液體。她稱遊樂場有很多小朋友玩耍,亦有很多女傭,於是報警。她在盤問下承認,當時與被告相距一段距離,看不到對方的陰莖。

拘捕及警誡被告的警員許毅偉指,翌日凌晨12時半在宿舍平台發現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我係有攞過(陰莖)出來打飛機,不過冇對住任何人。」當他在警署向被告複讀警誡供詞時,被告澄清:「我嗰時係好急,我當時喺嗰度屙尿……先攞出我嘅下體,我冇向住任何人。」辯方質疑許根本無警誡,被告亦無承認「打飛機」,許否認。

辯方又指,被告多次要求聯絡父親不果;而許於補錄警誡供詞時一度向被告聲言,「我會話你小便,跟住畀你走」;並要求被告在口供上簽署,否則不准離開警署,許一一否認。案件主管、督察黃子健(譯音)否認曾提出以簽保守行為換取被告到警署錄取警誡會面,但他提到被告父親問他可否用其他方式處理,總督察亦曾問他可否簽保守行為了事。

案件編號:WKCC17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