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醫生:記者覆診甩底

精神科醫生:記者覆診甩底

【本報訊】事主X案發後被診斷患上適應障礙,帶有抑鬱心境,否認誇大病情。為他診治的精神科醫生黃以謙昨出庭作供,他否認不會質疑病人所說並假設屬實,亦不同意適應障礙是精神病中最輕微類別,指病人或引起自殺念頭。他承認,X曾失約沒應診,聲稱X只是間中服藥,對服藥指示遵守得不算很好。

事主被辱罵後仍工作兩小時

X於2017年6月至8月曾會見黃以謙三次。黃供稱,X起初稱遭一位名人辱罵,但沒透露身份,X自言憂慮和恐懼,並且失眠,難集中精神。他診斷X患適應障礙,處方抗抑鬱藥及安眠藥。第二次會面,X透露涉事名人為「肥佬黎」,擔心受襲,當時仍有病徵。最後一次,X的症狀已大幅減退,但仍有悶悶不樂的病徵,故他仍為X開藥。

辯方問8月24日最後會面時,X是否已完全康復,黃以謙指根據記錄並非如此,但辯方引述同月28日黃撰寫的報告,結尾指X完全康復,而7月尾X曾失約沒有覆診。黃稱8月再會面是因警方索閱醫療報告。

辯方問黃是否不會質疑病人所說,並假設屬實。黃否認,稱會衡量病人說法有沒有矛盾,觀察表達態度和病徵性質。辯方問黃,X有否交代稱被辱罵後如常工作兩小時,黃指筆記沒紀錄,但筆記並非錄音謄本,他無法作答。黃同意此事可能影響診斷,辯方指若X有提及,黃理應寫低,黃則說不能肯定。

辯方又問,適應障礙是否精神病中最輕微類別,黃不同意,指可令病人相當困擾,甚至可引起自殺念頭。

X供稱沒向黃誇大病情,只是真實反映。辯方指他沒跟指示服藥「費事食」,X否認:「我有食呀,點樣冇食?」至於7月尾那次失約,X思量一會兒後表示因「唔開心」,有段時間去旅行散心,不記得是因否因而改期。X承認被辱罵後仍如常工作兩小時,他不記得有否告訴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