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的外甥鄭明被指聯同曾任裁判官的女友趙慧怡,兩年內挪用鄭母約4,180萬元資產,包括一天內提走400萬元,及以醫療名義轉賬1,200萬元。管理鄭母資產的家族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指兩人動用資金非為鄭母利益,要求還款及解釋。
被告是鄭明及其現職大律師的未婚妻趙慧怡,趙曾任裁判官;鄭母李志端是香港首位特許會計師李福樹的長女,胞弟有李國寶及李國章。原告是李志端繼承李福樹遺產而設立的離岸公司Authentic Garden Limited,由鄭明三兄弟姊妹為母管理,另兩人是鄭晏及鄭豪。
入稟狀指現年83歲的李志端曾中風,所有子女都有權為她與丈夫的戶口簽署,但必先取得原告公司授權,及只可為父母利益才可提取資產。鄭明2012年起代母親行事,從父母戶口轉賬至母親私人戶口,以支付父母每月約25萬元使費。
惟鄭明的兄弟姊妹上月發現,鄭明一天內從父母戶口提走400萬元,並將父母100萬股的東亞股票轉至鄭明戶口,查詢下發現鄭明前年12月至今年7月合共將父母戶口內的2,400萬元資金和價值1,780萬元的東亞股票,轉移至他和女友的不同戶口。原告指所有轉移未獲授權,金額遠超李志端夫婦支出,認為被告違反協議和信託責任。
案件編號:HCA13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