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康宏環球(1019)前執董曹貴子、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及前執董陳毅凱涉串謀詐騙案,昨於區域法院續審,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惟法官練錦鴻指,如要定罪,控方需證明三名被告之間存在秘密協議。案件押後至11月30日裁決。
控方回應稱,本案主要依賴環境證據,首被告為康宏「實質董事」,透過兩名被告等親信隱瞞其董事身份,促使董事局容易通過收購信盈的交易。早前控方承認無法證明曹為「影子董事」。
辯方反駁,沒證供顯示三人存有秘密協議。代表曹貴子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稱,要舉證曹為實質董事,則須證明誰給予其此身份,而公司以外第三方亦承認該身份。王大狀反指若康宏給予其此身份,為何仍委任他為顧問。
代表陳麗兒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亦表明,現時證據並不足以證明三名被告私下有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