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無論去或留,泛民都會遍體鱗傷的政治陰謀。
人大常委輕輕放過4個被選舉主任DQ的現役議員,然後讓全體留任至少一年,把「留任」還是「辭任」的難題交給泛民硬食。
而泛民面對甚麼的難處?
第一是「集體行動」,不論留或走,都要集體。問題是,泛民本身光譜不同,如何能讓「本土自決」、「民主抗爭」等等不同派別「集體一致」呢?明明強調「兄弟爬山」,但「集體行動」正正把這種靈活抹走。
泛民初選,單單一張所謂「攬炒聲明」,已經造成嚴重內部分裂。由「內部矛盾」變成「敵我矛盾」。
現在總辭又變成另一次的「道德分裂」,不論留或走,都被當成是「背叛」﹗留低的被抗爭派嘲笑是「嗟來之食」、「戀棧人工」、「無抗爭意志」,而離開的人又被批評是「道德綁架」、「拱手相讓」。
第二是「政權死亡祝福」。港共官員左一句「泛民會找到留低的理由」、右一句「改過自新」,又加一句「再坐一會」,變成「敵人」好想你留低。
而根據「敵人贊成的我必反對」的邏輯,泛民只剩下「離開」一途。誰人留低,便被標籤為「順應港共政權陰謀的順民奴才」﹗
泛民如果離開,清一色建制操控的議會,政府很爽;泛民如果留下,有了政權死亡之吻祝福,泛民會被支持者或其他派別攻擊,又是一場大分裂,政府仍然很爽。
第三,人民認受性問題。鼓吹離開的人說,人民授權你當選四年,這延任的一年是多出來的,沒有選民認受,只是人大授權,不可以留低。
如果我們真的用「認受性」、「正當性」去做行動標準,那麼當參選人被DQ主任無理DQ後,其實所有泛民都不應繼續入閘參選,因為這也是一種「被當權者恩賜入閘」的行為﹗那麼去年黃之鋒被DQ,難道其他抗爭議員都應該退出以凸顯選舉入閘的不公平嗎?
結論是﹕不論留或走,泛民注定大分裂﹗即使搞公投民調,一樣逃不過分化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