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延選舉或違憲 斥提請人大決定真空期衝擊法治

大律師公會:延選舉或違憲 
斥提請人大決定真空期衝擊法治

【禮崩樂壞】
【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宣佈引用緊急法押後原訂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一年,同時提請人大決定如何處理真空期,大律師公會昨晚發聲明,表示極度關注,認為有關決定的法理及證據基礎存在重大疑問,質疑港府以緊急法押後選舉合憲性,有關做法或遭法庭裁定不合法,更強調立會選舉屬特區自治範圍事務,批評港府不單無視《基本法》規定,提請人大常委會決定做法令人震驚,對法治帶來衝擊。

大律師公會的聲明指,對港府將9月舉行的立會選舉押後一年表示極度關注,強調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保障,屬重要憲法權利,更表明公會對港府決定押後立會選舉法理及證據基礎存在重大疑問,包括試圖以公眾健康風險合理化押後選舉決定,公會引用聯合國和平集會自由權和結社自由權專員就平衡抗疫與選舉權發言,指政府應與民間社會協商適當做法,在疫情下採取可能措施確保選舉進行,但港府顯然未有諮詢社會,更未就平衡保障公眾健康及保障港人選舉權諮詢專家意見。

質疑繞過《基本法》免受挑戰

公會質疑政府未能提出令人滿意解釋,為何把立會選舉押後一年,而非數星期或數月,更指港府以緊急法押後選舉,但終審法院仍就《禁蒙面法》上訴中,就緊急法合憲性作審理,政府引用緊急法押後選舉,最終或被裁定不合法,而《立法會條例》列明選舉可基於危害公眾健康的事故被押後,但政府沒行使相關權力。

對政府選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押後選舉而產生的立法會任期問題作決定,公會指《基本法》第69條訂明特區立會選舉屬自治範圍事務,港府不單無視《基本法》,更提請人大常委會作決定,做法令人震驚,認為此舉實際是繞過《基本法》及其他香港法例條文,從而避免政府的決定受法律挑戰,惟做法違反法治社會中,要求行政機關的行為有合法性及法律有確定性的原則,對香港法治帶來衝擊。

記協主席憂港正走向毀滅

另外,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昨在電台節目《給香港的信》中表明,擔憂香港正走向毀滅。他提及最近港大解僱戴耀廷、DQ民主派12名立法會選舉參選人,又拘捕學生動源前成員,儼如「政治清洗」,西方國家視一國兩制終結,但面對西方壓力,北京卻採取強烈反制,此舉無異火上加油,籲北京重新思考是否真的希望香港變成一個內地城市。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認為,林鄭指西方除非動用核武級手段,否則政府都可以應付,明顯要淡化制裁影響,而陳茂波昨日網誌則提及,連續兩季GDP負增長9%,顯示經濟疲弱。

而美國制裁不限於針對香港官員,還涉及制裁公司,前陣子取消港美學術交流計劃,可見制裁不限於經濟層面,加上盛傳限制美元使用,對香港影響不容輕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