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兩名維權人士被「以言入罪」,山東濟南維權人士于新永及廣東維權人士張國兵分別被指書寫及轉發文章,侮辱國家領導人,其中于新永尋釁滋事罪被重判四年六個月。
控尋釁滋事罪
于新永2018年六四29周年前夕被指「尋釁滋事罪」遭遇刑拘,其後在6月22日于又被濟南市檢察院增添「侮辱罪」,控其曾經撰寫的文章侮辱了江澤民和習近平。于被羈押了兩年兩個月,今年7月28日才判刑,重判尋釁滋事罪成,判刑四年六個月。
今次山東近年多次打壓人權,搜捕去年年底的「廈門會議」的成員,今次又重判于新永。外界相信,山東近日宣佈對羈押一年的維權人士張超(法號:釋道果)的「尋釁滋事罪」開庭審訊,至今仍未見判決,相信張超將如于新永般被重判。
張國兵同樣因言獲罪,他去年5月以學生家長身份,依法申請公佈學校食品安全監督訊息,其後8月被廣東省東源縣公安帶走,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調查他被指多次翻牆使用Twitter和註冊使用微信,發表和轉發一些涉嫌不實和詆毀國家領導人的訊息。張被扣查近一年後,今年7月27日廣東省河源縣法院判決,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