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8月2日,納粹德國啟動改變全國的忠誠誓詞,包括全國公務員的誓詞,由效忠於人民與國家,改為效忠於國家與元首希特拉,效忠對象由人民變成國家元首,啟動了國家全面獨裁化的序幕。
2020年7月8日,香港特區政府要求全港新入職公務員,或升職、轉職等,必須簽確認書,宣誓效忠於《基本法》(包括附件三的港區國安法),效忠於香港特區。言下之意,即要香港公務員系統告別英治時期的政治中立,改為「聽黨話、跟黨走」。由於《基本法》在人大隨意僭建、改寫的情況下,已經變了「黨即法律」,凡質疑政府、批判政府都變成「港獨」,違反「國家安全」,因此公務員不但要反對政治中立,更要為中共的政治服務,這就是香港新的一國一制年代。
宣誓效忠《基本法》,原本也未至於是甚麼問題。然而,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塞入香港的港區國安法,卻在其43條給予國安公署大量權力,同時更隨特區政府的心意,隨便可以「解釋」再禁止香港人的人權。講一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就變成「港獨」;唱一次《願榮光歸香港》,又變成「港獨」,然後就隨時可以被調查,不需要定罪,其間已可以沒收護照不准離開香港,不需要搜查令就可以入屋搜查,使用禁忌字又可以強制移除、罰款以至罰坐監,這種動輒犯罪,最高刑罰是終生監禁的鐵腕統治,就是把香港納入中共「全面管治」。
例如,以港版國安法29條(5)「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人對中共、港共政府「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就變成「國家安全」問題,即如公務員揭發政府工程涉貪污腐敗私相授受,或豆腐渣工程,甚至危害市民生命安全等,都可以成為「國家安全」的問題,受到位於港島東天后的「國安公署」,即簡稱「東廠」的管轄。今後東廠即可以大舉向社會各界,以調查港獨為名,限制言論與行為為實。
又例如43條(4)的「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以特區政府自己所說,連「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也是「港獨」,那麼說這句說話,又是否會變成「危害中國安全」呢?以此推論,是否任何人寫上這句說話,或者說要爭取這個目標,就會一如示威集會中,警察舉國安法的紫旗,然後就要查封網站?
戰狼外交 錯估歐美反應
如今全球各大通訊軟件,都宣佈暫停或拒絕香港特區政府索取資訊,而黨媒《環球時報》就威脅要對這些公司罰款。除了逼這些公司全面撤離香港以外,又是否要香港的網絡供應商,封鎖這些服務?如全面封鎖這些服務,香港人以後要上網,又是否只能翻牆?一旦在香港的互聯網建防火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以至商業運作,又怎能繼續下去?這樣的一條惡法,變相就是判香港死刑,即使外國沒有進一步制裁,單是限制網絡,已經足夠令香港玩完。
再加上中共戰狼外交的作風,例如一方面說《中英聯合聲明》已是歷史文件,完全沒有意義,同時說英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下的英方備忘錄,忽然覺得歷史文件的備忘錄有意義,因此英國不應給予BNO持有人移民居英的權利云云;連澳洲、加拿大容納香港人移民,也是「干預中國內政」。更令網民失笑的是,日本自民黨黨內要求取消習近平訪問的計劃,連主人家決定不請客,也被中國外交部抗議是「干預中國內政」。
這些四處樹敵的做法,只能令人質問,究竟全面控制香港,對中共而言有何實質利益?香港早就在中共的掌心,這一年來的抗爭運動,既無法動搖中共在大陸的統治,也無法動搖中共在香港的部署。因此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中共完全錯誤估計各國的反應,以為改變香港現狀,根本不會帶來如此嚴重的國際影響。在英國,因中共撕毀《中英聯合聲明》,令英國政府對華為態度急轉彎,消息透露英國要全面封殺華為;在歐洲與加拿大,原本對華為開綠燈的政策,寧可改為選擇歐洲公司。美國取消香港政策法,取消對港優惠,團結了美國政界,全面改變對華政策,甚至組成了多國的抗中聯盟。對中共而言,這是完全得不償失的做法,是嚴重的政策錯誤。
林忌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