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投訴警毆智障男半小時

辯方投訴警毆智障男半小時

【7.1警車縱火案】

【本報訊】今年7.1有市民號召上街反對國安法,多區爆發衝突,24歲地盤工人被指在旺角向警車縱火,被捕後搜出藏有汽油彈。被告原於上周五提堂但因受傷留院,留醫七日後昨午被押解到法院應訊。辯方指被告患輕度智障,須先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評估是否適合答辯;同時投訴被告被捕及帶上警車後,遭警棍及拳頭攻擊持續半小時。

留醫七日後始上庭

被告李培浩(24歲)被控縱火,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兩罪。控罪指他7月1日在旺角銀行中心廣場用火損壞一輛警車。另被告被指在旺角亞皆老街老鳳祥銀樓店外管有疑似汽油彈。被告留醫七日後昨午被押解上庭應訊。控方申請案件押後四周以檢驗涉案汽油彈。

辯方申請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透露被告住院期間見過心理專家,專家指被告認知能力評估得分低,顯示認知有障礙及缺陷;精神科醫生則指被告患輕度智障,無法向他解釋控罪、不適合錄取口供。辯方指被告小學及中學均就讀特殊學校,以前評估亦顯示被告語言表達有障礙。控方透露被告被捕後曾作招認,惟辯方指會爭議招認的自願性。辯方並投訴被告被捕時頭部撞到磚頭,左額流血,復遭警員抓頭髮;他遭帶上警車時,肩及背被警棍及拳頭攻擊,過程持續半小時。

主任裁判官羅德官最終拒絕讓被告保釋,7月21日聽取報告結果及醫生建議,8月5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22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