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制蓋棺】
【本報訊】港版國安法由宣佈訂立到通過,港府一直未有官員到立法會交代,直到昨日律政司長鄭若驊和保安局長李家超才出席立會聯合會議,接受議員質詢,李家超更擺出「戰鬥格」,不斷與議員駁火,公民黨郭家麒炮轟國安法生效後,市民舉白紙也被指違法,促李向港人道歉,但李隨即指摘郭誤導市民,「全部發言粗口都不如」,但當問到如《基本法》大還是國安法大等具體問題,鄭若驊即未有正面回應。
立法會保安、政制、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舉行聯席會議商討,由鄭若驊和李家超交代港版國安法。鄭若驊簡介國安法時,力撐國安法已兼顧國家與特區的法律制度差異,聲稱國安法與《基本法》一致,而李家超再三強調,國安法《實施細則》都是「原有做法延伸出嚟」。
鄭若驊避談舉白紙是否違法
到議員提問時,實政圓桌田北辰提到,由特首批准截聽「難免俾人有個倒退嘅觀感」,李回應時稱,所謂緊急情況包括證據可能被毀滅等,因對手「可能係好國家級嘅人員」,指與外國「正常交流」不會違國安法,聲言當事人「自己知道係想分裂國家」,揚言「大家心中有數、心知肚明」。
郭家麒炮轟國安法生效後,市民舉白紙也被指違法,稱特首林鄭月娥昨指訂立國安法《實施細則》保障人權「難聽過粗口」,又促鄭若驊、李家超向港人「道一個歉、叩一個頭」,李隨即指摘郭「全部發言粗口都不如」,而且「不符事實、誤導市民」,聲言國安法已有人權保障,而鄭若驊對舉白紙是否違法,未有正面回應。
民主黨林卓廷直接問鄭若驊:「《基本法》大定國安法大?」鄭未有正面回應,只稱國安法是「係特別嘅法律」,在國安事務上就適用國安法,「不存在凌駕唔凌駕,佢哋(國安法與《基本法》)係相輔相成」。
朱凱廸被逐離場
許智峯則要求鄭交代國安法下是否連港人保持緘默的權利及與律師溝通保密的權利也沒有?惟因許智峯曾批評鄭若驊「有種撐惡法、無種回答問題好可恥」,被李家超大造文章,指許發言具侮辱性,結果許要收回言論,鄭則推說國安法下,港人辯護權、訴訟權受保障。
議會陣線朱凱廸質疑,若有年輕人如劉曉波般寫下2020憲章,要求中共結束一黨專政、民主治國,可能被控煽動顛覆,又指按政府公佈的細則,當局可封鎖facebook、WhatsApp、Telegram等,鄭若驊聲稱不能簡單回應,指決定應否檢控時要看前因後果、想達到的目的等,李家超則辯稱要求移除訊息「好多外國國家都做」,朱凱廸不滿李的答覆,批評李是「賣港賊」,李未及開聲,民建聯周浩鼎即指摘朱言論具侮辱性,結果朱被驅逐離場。
李家超會後見傳媒指,國安法《實施細則》由國安委制定,相關內務不會公開。至於《實施細則》下,警權無限大,若有警員違規,會否有懲罰機制?李僅稱警員執法時有相關機制約束,亦須「守法」,強調法庭會把關,又指《細則》只是賦予警員「有需要、而適當」的權力,強調「只係畀到咁多」,否認警權無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