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警涉妨礙司法 累20案暫緩

九警涉妨礙司法 累20案暫緩

【本報訊】今年2月大批警員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兩度執勤,其間涉以鐵鎚打爛露宿者的椅子和罐頭等私人物品,甚至扯頭髮和踩下體。5月警隊再傳出另一宗醜聞,一名西九龍總區反黑組警署警長涉私吞千萬元冰毒案贓物。本報獲悉,有最少20宗由兩案的警員負責拘捕和調查的案件,因「證人出現咗啲問題」為由押後,須暫緩處理,其中一宗更是會交由高院聆訊的毒品案。

「證人出問題」 大狀:或致撤控

據了解,一宗將交由高院審理的販運50多克冰毒案,因「證人出現咗啲問題」而要押後。據知負責上門拘捕兼調查的警員,正是牽涉2月4日及24日處理露宿者時涉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特別職務隊警員,事件中有9名警員被停職。現時有逾20宗案件基於上述原因,同樣須暫緩處理。另一宗則是被控販運25公斤冰毒的警長有份處理的毒品案,因「證人問題」須押後。

有知情人士指出,特別職務隊主要負責調查黃賭毒等較嚴重罪行,若隊員涉及妨礙司法公正,影響嚴重,他說:「軍裝巡邏捉嗰啲店舖盜竊呀、打人呀,律政司都仲可以話同被告傾掂數,簽保守行為了咗件事。但係販毒呢啲可大可小,你又唔放得佢;但上到法庭,個官或者啲陪審員仲會唔會信你警察啲證供?我估律政司𠵱家都好頭痕」。

大律師劉偉聰,類似情況以往亦曾發生,當時律政司認為開審時證人的可信性定會受挑戰,評估後認為無合理定罪機會,最終撤控。他指一般而言,案件如何處理要視乎警員在案中的關鍵性,及有否其他獨立證據支持控罪,如被告有招認,則或會繼續控告。律師楊浩然認為,控方拖延案件情況不理想,應盡快將案交由其他隊伍接手,否則對被控人士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