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區國安法落實後,康文署迅即要求公共圖書館收起九本政治著作覆檢,惟覆檢準則和結果未明,白色恐怖已蔓延。有圖書館主任組織透露,有學校已將相關作者及書籍下架。作品被覆檢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事件或漸漸影響學生表達自由。
圖書館主任職能關注組召集人劉寶珊接受本報訪問稱,以往小學圖書館的書籍內容談不上政治,大多講述常識,中學圖書館彈性較大,容納不同觀點書籍,但有部份學校已跟隨公共圖書館做法,將被覆檢的書籍下架,由於康文署覆檢原因未明,書籍去留交由校長及辦學團體決定。
「緊張啲嘅校長就全部都唔得(下架),不過呢九本書都唔係學校指定要擁有嘅書,拎走唔係咩問題……但公共圖書館咁做值得商榷,抽起某啲書應該交代原因。」她認為,若公共圖書館將某些政治人物的書下架,難免令人認為有政治打壓成份,「國安法原意係想令社會安定,咁做反而令社會不安」。
早前教育局向學校發通告,要求學校檢視學校管理及活動會否牴觸國安法。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說,就公共圖書館覆檢書籍一事,相信在港區國安法下,學校運作會受影響,但業界在理解法例上有困難,教育局未有具體表明在法例下如何進行學校活動,局方過去均會先與業界商討,再發通告,但學校目前不用向局方提交學校圖書館的藏書名單。
教局︰選材不應危害國安
作品被覆檢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認為,覆檢事件造成白色恐怖、自我審查,「公共圖書館到學校圖書館,學生教學材料要自己去檢視,出題目要再檢視,學生嘅答題係咪又要自我檢視?屋企教書時又要點樣?其他朋友寫文章又要點樣?慢慢就會影響我哋嘅表達自由」。她認為若香港出現禁書,便再不是一國兩制。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六條,每個人和組織都有責任保障國家安全,屬勸喻性質而沒設刑責,但政府部門有責任遵守,「(覆檢)唔等於係禁書,你可以繼續出版,書店可以繼續買到,朋友可以借畀你,可以藏有,唔係一種無理限制,只係特區政府自我約束嘅行為,特區政府喺公共圖書館盡量避開啲有爭議性書籍,呢個問題唔值得大家大驚小怪」。
對於中小學校圖書館應否覆檢藏書,教育局回覆指,無論有沒有港區國安法,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閱讀材料,均不應涉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否則應該移除,並重新選材;學校一向在選取學與教資源方面擔當把關的角色,如有任何問題,局方會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