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駕撞婦致重傷 警判社服

危駕撞婦致重傷 警判社服

【本報訊】警員深夜接報有人暈倒,駕警車途中「畀油加速」衝紅燈,撞傷居於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的婦人,婦人頭骨骨折,曾留醫深切治療部。警員早前受審後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昨求情指案發後多晚不能入睡,含淚見心理專家接受輔導。裁判官指警員心急救人才犯案,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兩年。

停牌兩年

被告陳家傑(47歲,圖)早前被裁定在去年3月8日在秀茂坪康寧道與振華道交界犯案,傷及女途人蔣一平。辯方昨指被告親撰悔過書,向傷者誠懇致歉。被告曾獲警司嘉許,上司讚他工作態度正面,案發時正執勤,只是想盡快駕車往處理案件。

辯方續指被告妻為癌症康復者,被告本身受很大壓力,案發後知道傷者情況亦不好受,警隊心理服務課評定他有中度抑鬱及焦慮。舊同學撰信稱被告讀書時已做風紀,亦參與校內醫療隊,小時候已有醫治、救人的心。

裁判官莫子聰指,被告從沒說自己駕駛態度沒問題,起初肯承認不小心駕駛。被告駕駛行為危險,惟一般市民危駕可能是貪快,但被告是心急想去救人才犯案,接納報告建議判社服令。被告停牌期完結前三個內須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否則不得復牌。
案件編號:KTCC15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