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前日指派六名法官處理國安法案件,卻沒有公開法官名單,只得總裁判官蘇惠德承認獲得指派。《星島》昨引消息指,其他獲指定法官均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但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卻因國籍問題不獲指派。有立法會議員憂慮,未來終審法院的外籍法官也會被拒諸門外。
楊岳橋憂日後排除終院洋法官
《星島》報道,除蘇惠德,其他獲林鄭指派處理國安法案件的裁判官包括粉嶺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九龍城法院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觀塘法院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但餘下一名指定法官仍然未明。同時消息又指,錢禮「由於其外籍身份,不符合港版國安法下規定而無法獲委任」。翻查港版國安法,不見有條款規定外籍法官不可被指派。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日前發聲明指,擁有外國籍的法官並不排除在指定(審理國安法案件)法官之外。
前日政府表示,林鄭是在徵詢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再作出指定法官的決定。本報就指派事宜向司法機構查詢,機構着記者向特首辦查詢。特首辦則表示「不評論揣測」。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楊岳橋批評,林鄭至今未有公開指派法官的客觀標準,「以往政府委任法官時,都會提供返履歷原因,今次有乜唔見得光?」有報道指有法官因其外籍身份不獲委任,他關注林鄭曾否否決馬道立推薦的人選,必須盡快交代,否則會令人擔心連終院的非常任外籍法官也可被排拒在外。
這批裁判官在處理反送中運動案件時,曾惹來爭議。蘇文隆曾重判阻差辦公罪成的社工劉家棟一年監禁,又讓7.21白衣人放寬保釋條件。嚴舜儀曾命腳踢星巴克貨架的青年禁足全港商場。徐綺薇則曾判藏有兩支汽油彈的青年監禁一年,成反送中運動涉及汽油彈的首宗判監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