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兩歲男童昨凌晨被鄰居發現獨留在深水埗單位內,警方接報到場,消防員協助破門入屋,經調查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帶走男童母親,男童則獲安排送院檢驗,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稱返娘家調解爭執
現場為深水埗福華街148號黃金大廈一個單位,昨凌晨1時許,有鄰居聽到男童大哭,一直無人安慰,又見大門虛掩僅鐵閘上鎖,恐他出事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屢度拍門後,相信無成年人在屋內,召來消防破門入屋,確認男童沒有受傷,送往明愛醫院檢查。
男童的24歲姓陳母親返家,有人向警員稱父母前晚爭執,她一時心急趕返娘家調解,以為兒子睡着不會有大問題,詎料兒子半夜醒來尋不着她而哭喊。警方將案件列作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警員帶走男童母親助查,暫未有拘捕任何人。
根據本港法例《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凡對兒童忽略或遺棄,令他們受到不必要傷害,即屬違法;循簡易治罪條例起訴,最高刑罰監禁三年,循公訴程序起訴,最高刑罰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