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為七一前夕上午十一點十一分,昨夜胡思亂想至今,竟不知從何下筆,只能趁沒變成叫不醒的豬之前,請恕我亂寫一通。
一)既然剛巧十一十一的,禁不住人道心大發,很擔心一位義士,此人本名叫湯家驊先生。美國政府說什麼會制裁誰誰誰,雖然湯生依然是行政會議成員,但他資產被抄家也不會大快人心,香港人心不壞的。
二)至於出入美帝國境,他本人應該不希罕。又或者,他已經好久沒外出,只被出入祖國呢?
三)本人努力徹查當年湯生言行,僅僅發現他曾效忠於妨礙國家安全造反份子,已經好大罪了,唉,從此更向錯誤方向越走越遠。
四)雖曰知來者之可追,可追溯期就算不在條文內,但吳秋北大人又發文曰:「不會以言入罪,但也不會以言無罪。做了什麼才是重點。」所以,要理解湯生為什麼會指出:當案件涉國家機密就未必有陪審團,又希望國安法條文列明哪類案件不設陪審團。
五)傳聞不可盡信。誰走了忽然又沒走,也不知何處傳出來。覆述傳聞有罪不?我不懂法律,只知在內地無論有無國安法,有很多說法。網民說的話,例如關於大壩,若情節嚴重,有可能判三個月到終身監禁不等,判了也沒人知。
六) 警隊長期又拉又鎖,每次都未遊行先不同意、未示威先扯旗、未抗爭先噴嘢,總之路人未出發他們先亢奮,扯旗亢奮過分,好傷身㗎。抓了個誤入封鎖線歧途的路人甲回去警署,八十六歲㗎,聽吓老人家講啦。
七)今日是香港第二次回歸,回歸前一日,你地已經出動五千人,嚴陣以待。唔好咁緊張啦,香港人。呢句唔係同你地講㗎,誤會咗就對唔住,唔好又噴嘢。
八)本日有兒戲,對唔住,真係唔掂啦,又打錯字,應該是有二喜,一回歸、二港版國安法刊憲實施,自古以來從沒見過雙喜臨門,主人家裏的家,有咁多人愁眉苦臉,好邪門啊。
九)又唔好咁講,我祖國無所謂主人家,只有黨國。
十)利伸,我不屬於「一小撮」,是大多數,尋晚瞓唔着只係太開心。
十一)昨天說過的一日愁煩一日就夠了。自我勉勵的方向而已,很少人說得出做得到。黎智英先生以及「香港終止」、唉,又打錯字,「香港眾志」眾人應是矢志不移——無論他們採取何種如水策略。願榮光歸於香港,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