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判償還54萬欠租

卓悅判償還54萬欠租

【本報訊】在多個自由行旺區開設分店的連鎖藥妝店卓悅,早前連環遭不同分店的業主入稟追租,其位於旺角弼街店的舖位業主,昨向高等法院申請簡易判決。卓悅以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生意為由,要求法庭給予時間再入誓章反對業主的申請,但遭聆案官拒絕,即場頒令卓悅須償還業主逾54萬元及利息,並交還店舖兼付訟費。

須交還弼街舖位

被告卓悅化粧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師,昨以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為理由,向法官要求押後21日,以讓卓悅呈交反對原告申請的誓章;原告錦誠貿易有限公司反對,認為任何押後皆對原告不公。

聆案官指參考英國法院判詞,武漢肺炎疫情已非在法庭換取時間的藉口,故拒絕押後,即時頒下原告勝訴的判令。

原告早前入稟的文件中指出,去年3月與卓悅簽定為期三年的租約,以每月9.5萬元將弼街73A號地下連閣樓租予卓悅,當中未計差餉。

惟卓悅自去年12月起一直拖欠租金、差餉和遲交租的利息,直至上月被告總欠款已逾62.7萬元。
案件編號:HCA5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