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遭跪壓青年 社工認襲警

救遭跪壓青年 社工認襲警

【本報訊】去年6月9日反送中大遊行後,部份示威者翌日凌晨與警方在立法會「煲底」發生衝突。有社工昨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罪,求情稱他為了救走遭警員跪壓身軀的年輕人,才踢警員上身導致對方眼角裂傷,涉案約三分鐘便遭摧毀一生。裁判官明言會判監,押後案件待索閱報告後始判刑,其間還柙。

工人搬鐵馬 官稱勢判監

辯方求情透露,社工丘子樂(33歲)在大學修讀金融系,畢業後投身相關行業,惟其後發現對此興趣不大兼希望幫人,遂轉行為市民提供精神健康輔導,及後成為註冊社工。案發當日,丘和所屬機構同事及因公結識的年輕人參與遊行,至晚上警員拘捕在場人士時,丘看見有年輕人遭警員跪在身上,他為救人才趨前踢警員。丘獲僱主、大學導師及所屬教會成員等人撰信求情,讚揚他本性善良和熱心公益,犯案不符本性。辯方亦指,丘只是涉案約三分鐘便遭摧毀一生,他已很後悔,索取法律意見後堅持認罪,承擔罪責,請求法庭考慮所有判刑選項。

除丘外,裝修工人吳浩榮(33歲)亦承認非法集結罪,承認將現場鐵馬搬向警方封鎖線。辯方指吳因涉本案而遭妻子離棄,父子關係亦轉差,吳在案中只使用低度暴力,望法庭從輕發落。主任裁判官錢禮押後二人的案件至7月13日判刑,其間為他們索取報告,惟明言他們很大機會被判即時監禁。

案情指約200名示威者去年6月10日午夜拆走煲底鐵馬,警員見狀即拉起封鎖線及警告示威者不要衝擊,惟示威者繼續推進,吳亦身處其中。至凌晨12時許,警員A驅散期間,遭多名示威者包圍及襲擊,當中丘踢向A頸部及上半身之間的位置,約三分鐘後在示威者再推進時推撞另一名警員,事後被捕。
案件編號:ESCC24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