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臨城】
【本報訊】有傳港版國安法月底火速通過,趕及7.1當日實施以打壓抗爭。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昨於港台節目稱,國安法條文迄未公佈,是為免激起社會反彈而出現破壞行為。其說法遭主持曾鈺成多番質疑,兩人針鋒相對,期間曾鈺成指中港法制不同,梁反駁「係高度自治,唔係獨立㗎」。她更以港督犯法亦送英審為例,再為國安法護航,卻再遭曾反擊:「嗰陣唔係一國兩制,係英國實行殖民管治!」有民主派立會議員指,梁愛詩說法正好說明,北京知道港版國安法不獲港人支持。
北京上周公佈港版國安法草案說明,但66條條文未公開,梁愛詩昨在港台節目「議事論事」指,相信人大一直不公開條文,是因香港社會對國安法意見紛紜,「66條,每一條去炒(作),喺香港嚟講,就立唔到法,會拖一個好長時間」。
曾鈺成質疑其說法,反問:「影響唔到㗎?香港還香港嘈,人大常委會一樣可以開會通過㗎!」梁估計人大常委認為,提早公佈條文會引起公眾破壞等事件,她稱不知道確實因素,但認為即使不公開,草案亦已做足諮詢。
梁:嗌光復香港想顛覆政權
梁愛詩指港版國安法月底通過的機會相當高,針對日後成立的國安公署有權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爭議,她承認部分案件將「送中」審理,但只涉極少部份案件,中央「唔寫就第日唔可以做」。她指一旦港府遇到「做唔到」、「有困難做」,或涉國際事件,中央需自己處理,而國安公署並非「太上皇」,草案指明在甚麼「特定情況」保留管轄權。她指過去一年示威者高叫港獨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號,反映示威者想分裂國家和顛覆政權,若中央不管,香港日後會變成有如台灣的情況。
至於國安公署可否拉人?梁直言可以,若案件極度機密,「佢要馬上行事,都要有權做」,但執行任務時要守香港法律;調查時如需要截聽或搜屋,也要向法庭申請批准。
議員:拉人送中如權力無限
有關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梁愛詩指國安是「特別事務」,國家安全委員會有很多機密資料,甚至終審首席法官也沒有這些資料,故由特首委任法官審理國安案件,因國安乃「專門知識」,做法適當。
立會議員陳淑莊認為,梁指「公佈條文會引來炒作」的說法可笑,「佢都覺得香港人和國際會反對立法?」當局諮詢卻不提反對人「簡直同香港脫節」,至於國安公署有權拘捕和「送中」,是不受《基本法》22條約束、權力無限大,即使「草案說明」聲稱人員「應當」遵守香港法律,「係咪淨係休班時要守香港法律?如果國家安全公署有直屬指令,執行國家指令係咪凌駕《基本法》?國安犯法又邊個拉?」
對於梁愛詩說國安是「專門知識」,所以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陳淑莊反問:「香港邊個法官有國安專業知識?」她認為對每個法官而言,國安都是新領域,至於所謂「機密資料」,質疑是否暗示某些案件會閉門或秘密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