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康宏環球(1019)全資附屬康宏財務前年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曹貴子等人在決定利用康宏放貸及收購信盈國際時處理不當,造成康宏巨額損失,因而向曹索償逾7.1億元。康宏去年向高院申請凍結其資產的禁制令,申請於今年3月被拒絕,康宏不服提上訴。上訴庭昨日(16日)裁定康宏上訴得直,即時下令凍結曹貴子名下共逾7億資產,並押後頒發書面理由解釋原因。
撥逾500萬應付訴訟
在訴訟使費及資產披露下限的問題上,與訟雙方各自提出建議。其中康宏一方認為,撥出200萬元作為訟費已經足夠。但曹一方反駁指,由於曹本人正涉刑事案受審,每日上庭便耗費80萬元,加上已有的民事訴訟,使費不菲,而且案件已經超過預定審訊日期,故要求預留1,000萬元作訟費。
法庭最終決定在凍結曹的個人資產中,撥出至少500萬元,讓曹應付法庭訴訟等開銷,明言若有需要可再作申請。至於其生活費,則訂為每月45萬元。另外,曹亦需於14天內披露其30萬元以上的資產。
案件起源於康宏早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凍結資產禁制令,限制曹貴子等人出售或處置資產。惟當時法庭頒下判詞指,雖然康宏意識到曹打算出售其位於荃灣的商舖,並套現3,300萬元,以支付其所捲入案件的訴訟費。但事實上,曹面臨的法律費用是昂貴的,甚至會超出3,300萬元,故曹出售財產支付法律費用,並不構成有轉移資產風險的證據,因此高院當時拒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