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廣州有個小學一年級女孩,在班上談「我的志願」,不假思索就說:「我長大後,要做官,做個貪官。」今日,在香港,有志氣的小學生除了立志做貪官,還可立志做黑警。
首先,做黑警,即使中學文憑試都不及格,花兩年混一紙什麼毅進課程畢業證書,就有資格任職,每月薪水至少二萬五千多元,遠勝苦讀多年還要闖過重重考試的大學畢業生:大學畢業生一般只得一萬五千元左右而已,而且黑警的額外福利多不勝數。
比如說,他們居有寬敞宿舍,玩樂有豪華會所,最近還有無數反暴政市民可供任意開槍射擊,其中更有少女可供任意淫辱,不亦樂乎。
此外,黑警法律上也比一般人更加平等。例如五月二十四日,有黑警剿殺小民之餘,忽然興起,大搖大擺走進一家便利店,取一瓶蒸餾水,也不付錢,揚長而去,店員無可奈何,只能目送。又如黑警機動部隊校長莊定賢,居處有違法建築物,經《蘋果日報》揭發,屋宇署唯有遣人前往視察,結果竟然是:「違法建築物並無危險,無須拆除。」
更難得的,是有少女高可晴者,涉嫌犯毒,價值二百萬元。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認為證據足以入罪,律政司卻堅持撤銷起訴。原來她父親是黑警。
所以,新香港小學生的志願應不是上大學,而是長大後至少要做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