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涉及武力才算顛覆

陳文敏:涉及武力才算顛覆

【本報訊】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接受訪問時強調,港版國安法雖屬全國性法律,但應寫明香港法院有權以普通法原則審理和解釋,又指國安法屬限制人身自由刑法,針對範圍不能無限擴闊,如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必須要涉及或鼓吹武力,有實際效果才能成立。

「搖吓兩支旗未必做到」

陳文敏接受商台訪問時強調,審議國安相關案件時,毋須設特別法庭及取消陪審團,指陪審團制度已有800年歷史,可反映社會良心和道德價值,在審議非常政治敏感的案件時尤其重要,條文亦不應具追溯力。陳又指港版國安法針對範圍不能無限擴闊,必須要涉及或鼓吹武力、有政治目的及有實際效果才成立,「如果你純粹淨係講,呢個其實言論自由;或者你係有一啲行為,但未必涉及政治訴求、甚至同個政治訴求關係唔係好大,呢啲其實只係治安問題」。他以六四集會為例,「就算佢講緊『推翻一黨專政』,呢個唔應該構成分裂國家或者顛覆國家政權嘅行為」,對於有人在示威遊行中舉起「港獨」旗幟,他指要考慮是否真正能推翻國家政權,「搖吓兩支旗呢,係未必做到」。

他又指政府界定「外部勢力」非常模糊,香港作為國際城巿,很多本地團體都與外國政治團體有正常交往,如香港天主教與梵蒂岡有連繫,「遲啲如果中、梵關係唔好嘅時候,呢個係咪又會變成梵蒂岡干預香港教會?」擔心不少非政治組織「都唔知幾時會踩到(紅)線」。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