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示威者去年萬聖節在中環聚集抗議蒙面法,警方封鎖蘭桂坊,大批戴面具人士轉至中環擺花街與警方對峙。其間一名酒店餐飲接待員向警方防線方向拋擲兩個麻包袋,被捕後再遭發現背囊內藏一支木棍。接待員昨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何俊堯指被告行為不算太暴力,被捕時亦沒掙扎;而他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可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被告鍾嘉豪(24歲)原本另因藏有黑色可組合木棍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昨撤回此罪。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被告獲准保釋等候判刑。
稱仍可能判監
案情透露,去年10月31日晚上10時許,有示威群眾在擺花街聚集,與警方對峙。被告身處群眾第一排中間,戴上黑帽、穿上黑外套及黑褲,向前投擲兩個麻包袋。
警方推進時拘捕被告,在被告背囊撿獲木棍。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稱,被告的表達方法未必最正確,但他並非出於貪念或私心,認罪亦顯悔意,希望不要判處阻嚇性刑罰。
辯方續指,當晚大部份示威者僅舉起標語,高叫「fight for freedom」口號,屬和平行為。被告並非有預謀犯案,僅輕輕將麻包袋丟出,不是攻擊警方防線,亦無警員受傷。
裁判官何俊堯看過事發影片後,亦指當晚集結者尚算克制,相對溫和與和平,被告被捕後也沒掙扎或反抗。對於辯方形容被告被捕時跪着、沒有「大型掙扎」,何官聞言謂「小型都冇」。
何官又指,被告雖拋擲麻包袋,但其行為不算太暴力,過往亦沒案底。而被告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何官下令索閱服務令報告始判,但不忘提醒被告仍有可能判監。
案件編號:ESCC2461/19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