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禁被迫停工 劏房男無力葬父

宵禁被迫停工 劏房男無力葬父

不合理的保釋條件甚至會令被告陷入經濟困境。Terry(化名)去年在示威現場因涉嫌阻差辦公被捕,上庭前他未有預先得到律師支援,直到提堂時才獲法院當值律師協助。Terry最終獲准保釋,但須守宵禁令。得悉裁決,本身在商場做通宵更清潔工的他頓感愕然,在沒有任何準備下不懂反駁。辯護律師曾指出宵禁令將令他失去工作,但裁判官拒絕接納。

自嘲「盲字都唔識多個」的Terry獨住深水埗劏房,「冇咩積蓄、人工又唔係特別高,餐搵餐食」。為遵守宵禁,他要暫停工作,又要應付每月5,000多元的租金,生活難上加難。宵禁令維持了三個多月,直到Terry僱主為他出信證明才獲取消,終能如常上班。

禍不單行,首次提堂後翌日,老父因急病入院,不久後離世,零收入的Terry完全無力處理父親的身後事,全靠被捕者支援基金和職工盟協助,Terry才能度過最艱難的日子,讓父親入土為安。

用保釋條件中斷被告的收入實非法例初衷。根據法改會1989年的報告,若被告有一份工作,在無罪假定的情況下,法庭考慮保釋時理應盡量准許被告恢復工作,「假如他恢復工作,其他人便毋須再負起供養他家人的擔子。大部份藍領工人一旦被收押,便會失去工作,即使日後獲得釋放,也並不表示他就可以自動得回昔日的職位」。

大律師梁嘉善指出,初次提堂時,辯方為保釋權進行辯護並不容易。與普通審訊一樣,被告獲保釋與否,舉證責任同樣在於控方,但初次提堂時,警方所做的調查往往非常片面,法庭只能根據控方所撰寫的控罪書或一些簡單的證據作出判斷,「例如控方依賴嘅只係一啲螢幕截圖,但其實夜晚,大家都係深色衫、一群人,根本連邊一位係被告,甚至喺唔喺現場都認唔到。但控方就拎呢啲質素咁低嘅證據,去同個法官講,有時法官又會相信」。

須自備工作證明說服法官

直接由警署帶上法庭的被告,更無法搜集資料說服法官,「佢哋唔會有任何工作證明喺手,法官就話:『你話返工啫,都未有證據。繼續宵禁啦。』等到佢問到公司拎證明,都需要一段時間」。梁嘉善說:「對於被捕人士,就算唔係懲罰,都係極大嘅困擾,但係卻基於控方未有充份表面證據嘅指控,對被告嚟講唔會係一件理想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