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港版國安法,以下情形將會出現。
林鄭正式下台。抗爭運動已經證明林鄭是三萬警的傀儡,但好歹還叫名義上的話事人。港版國安法,徹底告別傀儡,正式變成妹仔,一問法案內容三不知,可能和陳弘毅一樣,開兩會前都蒙在鼓裏,只能被動接受並「全力支持」。
你問侍應今晚食乜餸,好歹還能告訴你,今晚有鐵板,有生蠔;你問林鄭國安法是香港法官審案還是大陸法官審案,她答唔到。
不用再咬文嚼字審閱領導人講話。香港人過去像「戀字癖」般,不停數住領導人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文件,講了幾多句「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是「支持特區依法施政」,還是「支持以XX特首的特區政府」?
有提關鍵字便大家放心,講少一句便疑神疑鬼。
現在終於一天光晒,底牌揭穿,「一國一制」。走大陸政治版的記者,不用再數字眼了。
馬道立臨別摑了郭姓法官一巴掌,其實是用了最後的馬力去牽制那股「政治立場放入審判」的歪風邪氣,與其說的是某一個法官,不如說是背後代表的政治風氣。
很不幸,馬道立之後,這股歪風會變成「正常」,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變成了「全面接受人大釋法」的那位法官後,終審法院應該也就易名為「中審法院」了。
現在最流行的講法便是曾主席的「一早叫你接受23條立法,依家逼到要硬食更辣的港版國安法」。說的好像當日的23條立法是何等溫馴平淡民主的可愛寵物,卻忘記了,當日sell 23條的是凶神惡煞、不肯出白紙草案和的士司機快餐店職員傾的掃巴頭,是告訴你頭頂早就有一把刀懸掛隨時劈你的律政司。
當時香港感受到的不是善意,而是惡意;你難道認為,當日50萬人都是自己攞嚟?等於有人要你食自己的屎,你拒絕,結果後來被迫要吃更惡臭的還要是人家拉的屎,然後你自責「早知就食自己的屎咪乜事都無囉」。
Sorry,我講不出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