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中港將一起查案

譚惠珠:中港將一起查案

【本報訊】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植入香港的港版國安法,開放內地國安機關在香港設立機構,並且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之門,這令人憂慮內地國安、「秘密警察」可名正言順穿梭香港的大街小巷。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相信,內地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機構,將負責情報蒐集,以及增強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執法工作將交由香港負責。

港版國安法草案的第四點提到,香港要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外,更列明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機關」,可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並且「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接受法新社訪問時透露,日後內地當局和警方將會一起調查國安法的案件。她又指,自己不擔心有人會被由內地來的公安拘捕,然後帶到內地受調查或者處罰:「這是不會、不會、不會發生。」譚惠珠又指,如果有人因國安法而被拘和檢控,案件將會在香港的司法制度中處理。

劉兆佳料駐港機關不執法

劉兆佳接受不同傳媒訪問時表示,內地負責國家安全的機構,主要是國家安全部和公安部,劉兆佳相信日後內地國安機關在港設立機構會是協助香港執法機關,在情報分享和收集方面加強合作,而不會跨境執法,認為這符合維護國家安全執行機制的要求。

劉兆佳相信,港版國安法的執法工作會由香港特區部門,例如香港警察負責,內地執法部門亦不會直接指揮香港警察,並且不會成為香港警察的上司,聲稱香港執法部門仍然聽命於特首,特首則向中央政府負責。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