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津貼 虛招明益無良企業 罰即是獎 炒人仲有着數

「保就業」津貼 虛招明益無良企業 
罰即是獎 炒人仲有着數

【肺炎大爆發】
【本報訊】被譏為特首林鄭月娥使錢買民望的810億元「保就業」計劃,下周一起接受申請,規定僱主領取首輪補貼的三個月期間,支薪僱員人數不可少於今年3月的僱員總數。僱主違規裁員會被罰款,但有折扣「優惠」,僱員人數越少罰得越輕,由一折至八折不等。僱主即使違反承諾被罰,仍可穩袋最少兩成補貼,變相鼓勵裁員。有團體直斥離譜,「炒完人仲有着數拎」,保僱員為名,實為保僱主。

記者︰梁銘恩 謝明明

保就業計劃設有兩項罰則,如僱主未有把工資補貼全數發放予僱員,便需向政府歸還剩餘金額。如僱主無按承諾保就業,僱員人數較指定月份少,便須按比例向政府交罰款。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昨於記者會表示,罰款以政府補貼金額乘以「僱員減幅百分率」再乘以「罰款百分率」。罰款百分率按公司僱員人數劃分為五級,員工人數越多,罰款比率越高,由10%至80%不等。

羅致光︰太辣或阻企業申請

根據政府列舉的例子,一間公司原有五名員工,平均每名員工薪金1.6萬元,可獲4萬元政府補貼;若該公司今年6月炒剩三名員工,總薪金支出仍有4.8萬元,多過政府4萬元補貼,不需歸還餘額。而按照政府罰則計算,該公司只被罰1,600元,但以離職的兩名員工共3.2萬薪金計算,該公司扣減1,600元罰款後,仍節省超過3萬元,變相鼓勵僱主裁員,申請資助後仍可解僱員工。

傳媒向勞福局長羅致光提問,懲罰機制會否鼓勵僱主以小博大,羅致光表示不同意,「又唔係炒孖展,點樣以小博大呢?」他又說,怕罰則太「辣」令企業不敢申請,而人手流動「好自然」,或有員工因工作不開心離職,不想僱主因「請唔切人」而被重罰。保就業計劃其實是資助僱主出糧,員工勿誤以為「僱主係幫自己申請資助」。但員工如發現僱主違規,可致電服務處熱線投訴。

羅兵咸永道獲聘為計劃的代理人,馮程淑儀表示,連同創新辦秘書處開支,計劃總行政費為1.5億元。羅兵咸永道合夥人施道偉表示,會逐一審批申請,抽查高風險個案,例如正進行破產程序和員工流動率高的公司。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狠批計劃罰則離譜,漏洞百出,即使企業違反承諾炒人亦不用全數歸還補貼,更可享折扣待遇,「邊度係罰金啫?喺僱主眼中成個計劃根本係獎金,炒完人仲有着數拎,可以照袋津貼」。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亦指,政府罰則並無阻嚇作用,以富臨集團為例,以替工代替年資長的員工,「慳嘅錢肯定多過政府罰金,你叫乜嘢保就業?」她批評政府只是轉移視線,「罰嘅細節出咗嚟,等大家唔好集中精神去刮富臨呢啲無良僱主嘅瘡疤」。她促請政府應直接向僱員提供補貼,「攞僱員呢個保就業嘅人頭過橋,但(政府)由頭到尾只係保緊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