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弘國和阿嬌於上周五宣佈離婚後,台灣KOL「廣告小妹」(凡槿)連續兩天在facebook轟「山寨王陽明」︰「愛炮也愛劈。」但文中提到「許多人對他借阿嬌上位不滿」,矛頭直指賴弘國,有指賴弘國已掌握「廣告小妹」的地址及真實名字,並已聘請律師發信至台北地方法院,正式控告廣告小妹誹謗,他更回應蘋果新聞網:「我不要道歉,也不缺錢,就是要告刑事!」更明言不介意用3百萬新台幣(約77萬港元)打官司,一洗污名。
不過廣告小妹卻是一副放馬過來的態度,前日網上反擊:「我都露臉了,還常在台北趴趴走,是有在怕喔?這種套路我看太多了,自己渣還用律條壓人。兩個字,來啊。」
昨日自稱「在紐約過着山頂洞人生活」的廣告小妹再帖文,改口叫賴弘國做五千萬先生︰「他哭哭婚禮花了五千萬很貴,然後被離婚,跑去高雄找了位小律師。請問,你到底有沒有心要告我?不過話說,不是要來紐約告嗎,人咧!」之後再寸爆不信陳怡安會看上賴弘國︰「陳怡安條件那麼好,怎麼會看上五千萬先生?」
撰文︰祖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