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料最高判監三年半

律師料最高判監三年半

【本報訊】被告冼嘉豪昨步入犯人欄前,被問到會否擔心刑期太長,他坦言預計監禁四年。曾處理旺角騷亂暴動案的律師直言,以暴力程度而言,本案案情遠不及梁天琦或楊家倫案,因不涉及圍毆警員或燒的士。惟律師同時指出,犯案地點在立法會外,具有特別的象徵意義,實難一概而論。他相信刑期或介乎兩年半至三年半之間。

梁天琦案較嚴重

控方昨呈上梁天琦和楊家倫案為例,讓法庭作量刑參考。有熟悉兩案例的律師指,上訴庭已訂明,每宗案所涉及的背景和案情均有差異,同類案件判刑的指導作用不大。律師指出,梁天琦案涉及圍毆執法人員,導致警員受傷;楊家倫案則涉及縱火燒的士;以暴力程度而言,兩者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遠較本案被告向警方防線投擲雨傘和頭盔嚴重。惟律師坦言:「但今次係立法會外犯案,又唔同講法」,實難比較。

律師又指,雖然上訴庭沒有就暴動罪應判多少年監禁訂立量刑基準,但有制訂量刑指引,包括暴動是否有預謀、參與人數和暴力程度、對公眾所造成的滋擾等;並表明必須判處即時監禁的阻嚇性和懲罰性判刑。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