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去年9月到港島「自由行」示威,及後發生警民衝突,當晚更有疑似北角福建幫毆打市民、記者及示威者。有裝修工人先毆打一名記者,繼而拳打制止他的《南華早報》外籍記者致下顎觸痛。
官指事主傷勢應不重
工人早前認罪,裁判官香淑嫻昨判刑指,被告連打兩人,案情嚴重,惟沒證據顯示事主重傷,又認為先被打的事主傷勢應不重,否則被告不會只被控普通襲擊罪,最終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罪指被告傅仰金(46歲)去年9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新都城大廈外襲擊外籍記者Dickson及一名不知名人士。據知該不知名人士是一名記者,裁判官問兩名事主的傷勢如何,控方稱可查明其中一人的傷勢,惟不知名人士則無法查證。辯方求情時指本案原定2月判刑,惟受疫情影響而延期,等待的日子對被告頗為煎熬。
案情指Dickson當晚工作時聽到有人高呼「打記者」,遂試圖分隔行家及被告,卻遭被告兩度拳打下巴。最終由警員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ESCC2671/19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