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經營自媒體並廣受關注的中國獨立傳媒人陳杰人,前年疑因屢撰文批評湖南黨政官員遭當局帶走調查。當局指控他藉炒作謠言藉「輿論監督」名義斂財,又曾安排他上電視台「認罪」。案件拖延近22個月昨在湖南郴州市桂陽縣宣判,陳被判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四罪成立,遭判監15年兼罰款70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70萬港元)。
弟同涉尋釁滋事監禁4年
湖南「紅網」報道,陳杰人案昨在湖南桂陽縣法院一審宣判。主犯陳杰人因上述四項罪名被判囚15年,其弟陳偉人亦因尋釁滋事和敲詐勒索兩罪被判監四年兼罰款1萬元(約1.1萬港元);另一名女被告劉敏尋釁滋事罪成,但免予刑事處罰。
法院指,陳杰人2015年起為謀取非法利益,利用訊息網絡有償發佈虛假訊息或負面訊息,惡意炒作有關案件,攻擊、詆毀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起哄鬧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陳與前妻鄧江秀、朋友劉敏註冊成立公司,招攬法律諮詢服務,非法獲利732.6萬元(約805萬港元),另曾向湖南省婁底市中心醫院李長茂等人行賄共554.2萬元(約609萬港元)。
前年6月,陳杰人在網上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委書記鄧廣雁涉嫌嚴重失職和瀆職,此後又質疑湖南省委常委謝建輝的履歷涉嫌造假,7月初被公安帶走。央視報道稱,陳杰人兄弟去年在微信發佈文章,把邵東縣一名工人去世炒作成「草菅人命」,又代表死者家屬提出賠償,向企業家索款,「從中非法獲取大量利益」。
48歲的陳杰人早年是體制內記者,2003年任職《中國青年報》時曾撰寫武漢女大學生賣淫的調查報道,社會一時轟動,但他亦因此被解僱。他多年來關注公民權利,2006年因挑戰警察隨意查驗身份證,獲當局選為「湖南十大法制人物」。他後來離開體制創辦自媒體並轉型為時事評論員,曾接受港媒訪問批評修憲廢除國家主席任期是破壞民主。
湖南「紅網」/《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