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警是嫉惡如仇 - 曾志豪

仇警是嫉惡如仇 - 曾志豪

個個都話「仇警」,你估個個都想仇警咩。一哥為手足,四處要求香港人道歉、交代、澄清、跟進、改正,忙過捉賊。如果說以前鄧竟成是「sorry sir」,今天鄧炳強便是「say sorry sir」,同阿sir講sorry!大聲啲!聽唔到!講多次!

等等,你千萬不要用大聲公和阿sir講sorry,那是襲警。NBA有些球星動不動便會向球證投訴被對手侵犯,騙取罰球機會,那怕防守球員根本沒有任何身體接觸。於是球評諷刺為「體毛犯規」,難道是我的體毛撞到你的體毛嗎?

今天警察是推行「體毛襲警」、「體毛辱警」嗎?為何這麼容易便受傷呢?

我就想不通,如果批評警察執法便是「仇警」要道歉差點便要切腹,那麼警察大大聲對住市民說「X你老X臭X」、「X你老X做雞都冇人X」,請問這算不算是「仇民」呢?至少,我認為這位披着警服的男人(恕我懷疑他是否正式錄用的警員)是犯了「不實指控」的錯誤。

你怎能單單看着那位市民的臉孔,連名字都沒有問,便一口咬定對方的母親從事風俗事業呢?又是如何能精準判斷,對方的母親是不受歡迎,有「開工不足、無人X」的勞工問題呢?

難道那位穿着警服的男人自己有光顧風俗事業的經驗,所以從「用家角度」出發批評?

聽說警方對於媒體批評警察的言行句子,是一字一句一個個標點像驗屍般查證核實,那麻煩警察能否用相同嚴格標準,處理那些有性衝動、一開口便要問候別人老母的警員,詳細交代他們指控別人老母做雞的證據呢?否則,性衝動男人,是否應該向市民道歉、嚴肅跟進呢?

為甚麼市民要仇警?因為市民罵「黑警」便「永不超生」,警察罵「曱甴」卻逍遙法外,因為警察會摸自己耳仔諷刺失去耳仔的殘疾人士,因為警察把難得開到舖做生意的商場又搞到防暴到場、落閘鎖舖;如果市民真的「仇警」,那個「仇」應該是「嫉惡如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