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有無牌充當牙醫案底的七旬翁,聲言人生已到最後階段,卻晚景淒涼要照顧腦中風兒子,故只能在家重操故業。去年5月他被警方派卧底上門人贓並獲,警誡下稱「收少少錢,幫吓街坊熟人整牙補牙」。七旬翁昨於裁判法院認罪,親自求情稱年少時曾於內地跟牙科醫生習藝,故有相關技能,裁判官最終接納其說法,判監3個月,但緩刑2年,另罰款1,000元。惟本報發現,上午認罪的被告,下午繼續接生意。
求情聲稱照顧腦中風兒子
被告何康強(72歲)昨承認一項未經註冊為牙醫的人以牙醫身份執業罪,及一項管有《抗生素條例》適用物質罪,指他去年5月14日在旺角道月圓大廈一個單位內犯案。被告有四個同類案底。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求情時聲稱,從未將招牌掛出來,故沒有對其他牙科醫生構成影響;又謂已年屆七旬,「不幸仲有個仔腦中風,要我照顧」,而被搜出的抗生素則屬自用藥。
案情指警方去年1月接獲投訴,指被告疑在涉案單位提供無牌牙醫服務,確認他並非註冊牙醫後,5月14日「放蛇」拘捕被告,並搜出大量牙科工具,印有「牙科醫生何匡強」卡片和招牌等。
本報記者昨午到訪涉案單位時,發現大廈門外、涉案單位樓層及門外均清楚標示「牙科醫生何匡強」招牌,單位外更清楚標明診症時間。被告親自應門但拒訪。大廈看更見記者下樓,關心地指「冇預約唔睇㗎!」並將被告手提電話號碼寫給記者。記者稍後致電,佯裝為家人預約補牙,接電話的男子初時支吾以對,但回答補牙收費每隻500元,及後更約好晚上看診,着記者到埗時再致電他。
案件編號:WKCC899/20
■記者蔡少玲、羅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