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導遊持刀在將軍澳隧道斬傷三個連儂牆義工,其中26歲女傷者一度重傷昏迷被送入ICU,雖經手術保住一命,但右肺萎縮,三名傷者均患上創傷後壓力症。案中有意圖嚴重傷害他人身體並造成實際後果的兇徒,竟被主審法官形容為情操高尚。令輿論嘩然。
兩年前重囚魚蛋革命十名年齡由17歲至72歲的被告時,聲稱「不會加入政治辯論」的法官郭偉健,這次卻主動在庭上提及政治,將社會運動與恐怖主義相提並論,並將斬人兇犯形容為社會運動的受害者,指被告被社運影響生計,即使對受害者造成嚴重傷害,而量刑起點為6年,仍輕判被告45個月,刑期與魚蛋革命中其中一個扔了一塊磚的被告相等,令人心寒。
一個政治立場如此偏頗、視社會運動為恐怖活動的法官,竟然可以審理一宗與社會運動密切相關的案件,本身已經匪夷所思。案中貼連儂牆的三個受害人,又參與了甚麼恐怖活動呢?他們只是行使香港公民的表達自由而已。香港人在香港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就該被當街斬殺?那麼,郭姓法官表達其政治立場又受不受法律保護?是否也該被立場不同者斬殺呢?
因為生計受到影響就可以當街斬人,那麼請問郭官,這次的武漢肺炎令全球絕大多數國家的人都暫停工作,經濟受到重創,是否意味着所有「情操高尚」的受影響者都可以對病毒輸出國的國民斬盡殺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