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數年前起,一直被稅務局追稅,涉款22.78億元,雙方仍為該筆稅項爭議,欠稅估計與13年前兩鐵合併有關。根據分享利潤機制,若港鐵須繳款,向乘客回饋的票價優惠或大減五千萬元。
會計師:疑與兩鐵合併有關
根據有線電視節目《新聞刺針》報道,稅局曾向港鐵提問,兩鐵合併後的相關付款可否扣稅。稅局隨後發出額外評稅通知書,追討2010/11年度至2017/18年度的稅款。港鐵提出強烈爭議,稅局同意暫緩徵收,但要求港鐵購買儲稅券。港鐵於2017及2018兩年購買儲稅券金額共22.78億元,這筆款項在港鐵年報內綜合現金流附註中被披露。
城市大學專上學院商學院院長兼會計師陳兆陽分析,根據額外評稅出現的時間及金額,似乎與2007年兩鐵合併後,港鐵支付予九鐵的非定額付款有關。由於當年港鐵以120億購買九鐵物業及租用九鐵服務經營權50年,合併後每年須支付定額付款7.5億,2010年起要每年要繳付非定額付款分成給九鐵。2010至2019年,非定額付款合共119.68億元,以公司利得稅平均率16.5%計算,正是19.74億元,與港鐵買入的儲稅券金額相若。對稅局事隔多年才追討此筆稅項,陳兆陽表示:「以協議形式幫九鐵營運,呢個先例全世界嚟講都唔多,差唔多2016、2017年先去追返轉頭,就比較慢一啲。」
港鐵的儲稅券沒有計入支出,當作應收賬項入賬,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認為做法合理,指若港鐵的法律及稅務意見認為稅局無理取鬧,港鐵便很大可能不須繳付這稅款,暫時不作撥備。陳兆陽則指港鐵若敗訴將對年度利潤大有影響。
按照分享利潤機制,2019年港鐵向市民的回饋金額是兩億,假設逾22億稅款須一筆過入賬,回饋市民的金額便會減少五千萬。港鐵沒有回應若要支付該筆稅項,對利潤有何影響。稅局則表示,基於《稅務條例》保密規定不能透露個案資料。
■記者陳詠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