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警匪片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所有在故事中能成為主角的警察,都一定是有問題的警察。
為甚麼?很簡單,因為這是傳統的劇本理論。電影故事最重要的,就是戲劇矛盾,一個主角沒有矛盾,故事就寫不下去了,於是在設計人物的時候,當他被決定了職業,他的設計就一定會寫成擁有與那個職業在社會認知上的相反特質。主角是黑社會,他就會是一個正義的黑社會;一個人是賊,他就是一個正義的賊;一個人是妓女,她就是一個尋找真愛的妓女;一個人是政客,他就是一個想講真相的政客。總之,主角與故事世界反方向而行,才成故事。
那麼,警察、醫生、消防員呢?由於他們的職業本身在社會認知上,是屬於正面的,若然當中要同樣寫一個正面的角色,他就惟有與職業上的另一個範疇反其道而行,才能成為故事;而最常見的一種,就是將該職業的傳統、規矩寫成負面,然後將主角寫成為了正義而──反紀律的人。
所以這些「專業」的電影中,主角大部份都是違反警例,違反醫院常規,違反消防守則的。你說你也有看過嚴守警例的好警察?當然有,《英雄本色》的張國榮、《暗戰》的劉青雲、《衝鋒隊怒火街頭》的陳小春都是,但他們全都只能被寫成配角,去烘托另一個更搶鏡的主角。
主角是甚麼人?《警察故事》的成龍,《重案實錄》的李修賢、《神探》、《衝鋒隊怒火街頭》、《竊聽風雲》的劉青雲,《三人行》的古天樂,全都是為了破案,不惜違反警員守則:打犯、私刑、「砌生豬肉」、與不法之徒交易、在街頭隨便開槍,統統都做足。這些人,才是警匪片的警察主角。
在電影中,為何他們反規矩而行,仍然能成為觀眾認同的角色?原因是──他是正義的。只要自己認為自己是正義,就可以不擇手段,這就是英雄主義。
但記着,這份正義,是編劇刻意寫給他的,而電影世界,是平面的,是假的。
來到現實世界,沒有編劇,要定義所謂的正義,就要靠着每個人的自我認知;引申下去,如果一個現實中的警察相信了自己的判斷就是正義,於是照樣:打犯、私刑、「砌生豬肉」、與不法之徒交易、在街頭隨便開槍,他就只是一個因心智未成熟而中了電影毒的精神病患者而已。
「英雄主義」與「警察」兩字會掛鈎,是因為劇情需要而已;而現實世界中竟然也在某些人心目中掛了鈎,可能也只是因為劇情需要:虛構一個劇情去欺騙自己,就算違反所有警例,都一樣無錯,因為自己是「英雄」。
電影,是假的。你唔係唔明吓話?
撰文:陳詠燊
奮鬥房
《逆流大叔》編劇、導演,寫了18年劇本,自覺最代表到個人思維其實係《追擊8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