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ATM案 少年發燒無測武肺

焚ATM案 少年發燒無測武肺

【本報訊】華富邨商場的中銀櫃員機上月中被縱火損毀,警員上周六拘捕一名17歲學生,控以一項縱火罪,案件昨提堂。據知學生被捕後曾發燒,惟入院後醫院未有為他進行快速測試就讓他出院應訊。辯方指鑑於疫情令案件押後時間較長,提出在被告家中安裝閉路電視等條件,要求保釋,但裁判官拒絕申請。

警署內出現症狀

17歲劉姓中四生被控於今年2月12日在港島華富(一)商場地下的中國銀行(香港) ,與16歲溫姓男子縱火摧毀自動櫃員機、存款機和支票存入機各一部。控方要求押後案件待警方調查及取得鑑證化驗報告。控方指,同案被告早前已因相同控罪還柙。

據了解,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初步鎖定被告身份。他周六凌晨被捕後,翌日在警署內有發燒症狀,被送到律敦治醫院治理,惟院方未有為他進行快速化驗就讓他出院。

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稱疫情導致案件押後時間較長,指被告願接受嚴苛的保釋條件。據知,被告提出可在家中安裝閉路電視、復課前24小時留在家。

惟控方反對,認為案發時學校已因疫情停課、政府亦鼓勵市民留家,但被告仍犯案。控方又指,被告上月數日沒回家,認為在家安裝閉路電視的監管不足;即使被告還柙期間發燒,他在懲教署會得到適切治療。裁判官劉綺雲拒絕讓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4月22日與溫姓被告一同再訊。
案件編號:WKCC4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