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遭扣留33小時始獲釋 斥警濫捕

市民遭扣留33小時始獲釋 斥警濫捕

【8.31半周年】
【本報訊】上周六8.31襲擊事件發生半周年,警方在旺角及太子一帶拘捕多達115人,被捕市民遭扣留超過30小時後,除4人被落案提堂外,其餘111人已獲准保釋,須於四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其中包括被捕的輔警。有市民獲釋後指摘警方濫捕,又指被扣留期間不准打電話,甚至等足一日才獲准與律師見面,斥警方無視被捕人士的權利。

四名被即時落案的市民,包括42歲姓鄧本地男子、31歲外籍男子及17歲姓莊本地男子,暫被控縱火罪;另一名19歲本地男子則被控襲警罪,四人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而全部被捕的115人分別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縱火、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其中80多人被帶返紅磡警署扣留,昨日凌晨有社工及家屬守候在警署外等候消息,至清晨時分開始有被捕人士獲准保釋離開警署。

「搜唔到任何證物就拉」

黃先生(圖)被指涉嫌非法集結,被扣留在紅磡警署約33小時後,獲准以3,000元保釋。他直斥警方濫捕,「搜唔到任何證物就拉」,又稱在被扣留期間,雖沒遭到暴力對待,但警方無視他們的權利,更為難他們,「唔畀我哋打電話,又好遲先通知律師,等咗24小時先見到律師,有啲人喺律師未嚟之前已錄咗口供,對佢哋不利。」

之後陸續有被捕人士離開警署,包括兩名未成年少年,其中一名少年表示,他們當晚深夜12時許被帶到紅磡警署,其間並非直入報案室,反而被帶到警署停車場地庫,「嗰度已預備好位置,供人打指模,又量度體溫」。他指當時被捕人數近百人,全部被手帶反扣,防暴警員為被捕人士除下口罩,連同被捕人的手機放入證物袋內,隨後替他們戴上懲教署提供的「CSI」口罩。

記者所見,兩名獲釋少年及其他離開警署人士,均穿上警方提供的灰色上衫及紙拖鞋,他們指自己的衫褲已被警方扣起成為證物。該兩名少年又稱被扣留期間,警方有提供三餐,至昨清晨約5時半,警員問他們有否3,000元現金,若有可即時保釋,又表示可聯絡家長付保釋金。少年最終被扣留了手機及八達通始獲准離開。
■記者梁瑞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