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導演馮小剛去年為肖像權受侵犯,向法院提出訴訟,北京互聯網法院昨日公佈民事判決書,馮小剛獲勝訴,但獲判賠償的維權合理費僅200人民幣及經濟損失24,500人民幣,其他訴訟請求則遭駁回。
案件中,被告在其營運的微信公眾號上發佈了標題為「跟着『老炮兒』學穿衣」的配圖文章,文中未經馮小剛同意,擅用了他的照片用於商業宣傳。馮小剛因而提出起訴,要求賠禮道歉及索償經濟損失等合共31萬人民幣。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就侵犯肖像權一事須登致歉聲明,並須賠償馮小剛24,700人民幣,跟馮小剛索償金額有很大落差。
撰文:葉綠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