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旅遊業監管局去年底成立,配合同時生效的《旅遊業條例》,填補本地旅遊業以往無法可規的漏洞。上月6日任主席的馬豪輝透露,目標是明年第四季該局開張。馬指旅監局一年使費約5,000萬元,若單靠政府撥出的3.5億元種子基金,只能運作七年。
派員打擊害群之馬
馬認為僅靠出境旅行團每單收印花徵費0.15%,即每名團員約廿元,不足以同時注資旅遊業賠償基金和支撐旅監局運作,料日內商討加幅及增收入境團印花。馬坦言出任旅議會15年,昔日遇見不少違規的業界害群之馬,「唔係唔做,係TIC(旅議會)權力做唔到」,因旅議會不是法定機構,沒有法律賦權調查。
馬強調旅監局有權派員或聯同海關、警方等,登上旅巴或嫌疑處所調查,如「當場斷正」涉及冒牌旅社、導遊等,可交由紀錄委員會研判,若案件嚴重至牽涉非法禁錮、恐嚇等刑事責任,該局將負起舉證責任交法庭處理。他續指旅監局會做好境內把關,亦會與內地旅遊局合作,由當地機關懲處涉案內地旅行社。
■記者鄧溢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