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現時使用的中國製催淚彈,被指因溫度過高,有機會釋出如二噁英等致癌化學物質。《蘋果》今年1月1日元旦遊行後,以紅外線溫度儀探測六枚由警方施放的手擲式及槍發式催淚彈溫度。手擲式催淚彈溫度較高,施放後34秒,仍錄得高達315.5℃高溫,有學者估計發射時溫度或高至500℃;若接觸到皮膚,有機會造成三級燒傷。
記者:伍雅謙
過去大半年,警方經常在無警示下,向人群施放催淚彈,不但有機會擊中市民,高溫亦可造成燒傷。今年元旦遊行被警方強行腰斬後,當晚約7時,有警員於銅鑼灣鵝頸橋附近,突然擲出一枚手擲式催淚彈,彈殼在空中爆開。記者於催淚彈爆開後34秒至2分23秒期間,量度了四枚彈殼的溫度,顯示溫度由156℃至315.5℃不等。最高溫的彈殼,跌落地面時仍噴出火花,發射後約34秒仍度出315.5℃高溫,反映在催淚彈爆開一刻,溫度會更高;至於另一枚彈殼,則在施放後約1分37秒仍度出217.8℃高溫。
專家:或釋二噁英致癌物
其後警方在約7時45分,於銅鑼灣崇光百貨附近,發射槍發式催淚彈,記者於發射後1分27秒量度,彈殼側面只錄得62.8℃,但彈殼正面、即CS氣體噴出位置,即使發射後約兩分鐘,仍度出94.2℃至104.8℃。
港大化學系博士兼中大前化學系講師鄺士山(Dr. K. Kwong)表示,若手擲式催淚彈在施放後約30秒,仍量度出逾300℃,估計發射時溫度或高至500℃,「一定高過佢原本設計嘅溫度,即係400℃」,有機會釋放出如二噁英等致癌化學物。他估計,大約需10多分鐘,催淚彈的溫度才會降至室溫。
鄺認為,近期警方已減少施放催淚彈,除非以密集式施放,否則對市民影響不大。不過,他稱逾300℃高溫,足可熱熔物件,「乜膠都熔㗎啦」;假若直接擊中人體,「黐咗落啲皮膚度咪會着火囉」,衣物上的人造纖維亦較易着火,容易引發危險。
港大內科學系名譽臨床助理教授陳俊彥表示,當皮膚接觸到高溫物件,有機會出現燙傷或燒傷,如接觸時間較長,僅50℃至60℃亦可燙傷皮膚;若被超逾300℃的彈殼直接觸碰皮膚,即使接觸時間短暫,亦有機會造成二級或三級燒傷,令真皮層甚至皮下脂肪層受損。他亦提醒,雖然有衣物阻隔,傷害性較直接接觸到皮膚為低,但若衣物含塑膠,有機會熱熔衣物並黏連皮膚,切勿強行拉開黏連的布料,應以清水沖洗降溫,並盡快求醫。
現時警方使用的中國製催淚彈,包括手擲式及槍發式,前者型號為「Jing An KF-302-20」,一次可爆開20粒子彈;後者則由國企北方工業公司(Norinco)生產,型號為「38mm NF01-3」,一次可射出三枚子彈,彈殼上更列明,只用於執法(law enforcement)及防暴戰術訓練(corrections personnel trained in riot control tactics),不能用於室內,若直接射向人群,可發生嚴重傷害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