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再生案 主席妻罪成囚七年

中金再生案 主席妻罪成囚七年

【本報訊】前上市公司中金再生資源於2008年申請上市時誇大財政收益,意圖使港交所批准申請。公司主席秦志威受查期間棄保潛逃,其妻黎煥賢與被稱為公司大管家的行政經理蔡玲玲則被控串謀詐騙受審。案件早前於高院審結,二人被裁定罪成,昨分別被判監七年及八年,法庭同時下令禁止黎擔任公司董事10年。

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指,秦志威似乎是本案主腦,若他接受審訊而被定罪,最少會被判監14年。法官接納兩被告黎煥賢(48歲)及蔡玲玲(52歲)因受秦影響而犯案,且警方前赴澳門取證時,出現四個月的延誤,加上二人的背景因素,終判黎入獄七年;蔡則因在案中參與程度更高,判監八年。

造假賬涉款42億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陳國偉庭外表示,警方2013年7月接報,指涉案公司向港交所提交2006至2008年的虛假業務紀錄,誇大公司三年間的營業額達30億元,令公司於2009年成功在主板申請上市,集資18億元。其中,黎及秦於公司上市及在主板交易過程中,得益最少六億元;而蔡亦有至少300萬元得益。

控罪指兩被告串謀秦及其他人犯案。案情指中金再生旗下的中環鋼鐵公司製造虛假交易賬目,支付給金屬供應商的資金首先回流到中環鋼鐵客戶手中,再變成中環鋼鐵收取的客戶貨款,形成「左手交右手」的迴圈循環。涉及資金流多達5.38億美元(約42億港元),部份來自秦志威。

案件編號:HCCC66/18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