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警婦打記者判150小時社服令

撐警婦打記者判150小時社服令

【本報訊】何君堯去年6月30日發起「撐警隊、護法治、保安寧」集會,其間一名參與活動的61歲主婦向兩名記者施襲。她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昨日再自行進一步求情,揚言「希望法官體諒,判守行為嗰啲」。裁判官林子勤一度質疑,「感化報告話你冇意傷人喎,冇得咁樣定罪喎」,最終判她接受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鄭麗芳(61歲,圖)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她於去年6月30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2號公眾入口襲擊周姓及陳姓事主。

求情指需照顧待產女兒

被告早前認罪時由大律師代表求情,但昨自行代表。林官上次先索閱被告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昨稱:「希望可以等埋個女生咗,服侍佢先;希望法官體諒,判守行為嗰啲。」

案情指被告當日拍打周姓記者頸部並向他批肘;另一陳姓女記者則被踢中左腿。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需照顧將臨盆的女兒,對於自己因嬲怒而動手感後悔,承諾會控制個人情緒。但她當日離庭時見到記者仍大罵:「成班假記者,黑記,黐線!」
案件編號:ESCC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