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諾軒被指以大聲公襲兩警,控辯雙方昨一度就多項法律議題爭拗,包括受襲警司高振邦的診治醫生能否以專家證人身份出庭、控方又能否在被告不出庭作供的情況下作結案陳詞等。辯方更兩度揶揄主控官「可能誤會咗法律」、「知(案例),似乎冇實行」。
爭拗專家證人身份
控方外判大律師陳文慧甫開庭,欲傳召高的診治醫生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辯方資深大狀彭耀鴻反對,指專家證人必須就某專業議題提出意見,並須事前向辯方披露;裁判官梁嘉琪亦問控方,傳召專家證人的基礎理據為何。主控指,報告內容便是醫生的專家證供,「個議題就係關於受傷情況」。她指報告涉及很多專業名詞,如聽力圖等,「我就唔明喇」,故欲傳召醫生講述受損情況。辯方指「主控可能誤會法律,一個事實證人同專家證人係完全兩回事」。
醫生終以事實證人身份出庭,其間辯方反對主控要求證人就耳鼻喉專科給意見,主控改為問:「醫生可否用專業資格身份講到?」醫生謂:「未必適合去做呢個(評論)」,他作供完畢後問:「我今日嘅身份係咪專家?」裁判官只吩咐他離開。此外主控要求以書面提交結案陳詞,辯方質疑若被告不作供,控方鮮有作結案陳詞。主控反駁「呢個講法係錯誤」,直言只要被告有律師代表,控方可就法律和證據作陳詞,「我喺每一宗案件都做,我經常做」。辯方直呼震驚,因根據英國案例,被告若選擇不作供,控方雖有權作結案陳詞,惟該權利必須謹慎地執行,不但不應經常行使,陳詞亦須簡潔,上訴庭和終審法院已確立相關原則。辯方即呈上終院案例,裁判官問控方是否需副本,主控說:「冇需要,我知嘅。」辯方謂:「知,似乎冇實行。」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