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周日再度將立場新聞記者身份證向傳媒鏡頭公開,警方昨日辯稱,涉事警員最初不知道記者身份,至於警方截查時為何將含個人資料的身份證正面向外,警方則稱需向警員了解。立場新聞強調,記者一直佩戴記者證,截查前已表明身份,警方明顯刻意阻擋鏡頭,妨礙採訪。
從立場新聞受害記者拍攝的片段所見,一名警員持續以記者身份證擋鏡頭阻拍攝,過程長達一分鐘,更將身份證含有個人資料的正面推向鏡頭。該名記者其後在同一地點第二度被警員截查,便以手機直播,有警員搶奪記者直播器材,並毀壞記者手機。
私隱專員去信促交代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昨接受港台訪問時辯稱,立場記者當時未穿反光衣,初時亦不知悉對方為記者,亦不知道當時進行直播,反指記者被截查時不合作,不斷揮舞手上電話,雙手不肯垂低。主持人質疑,警員查看身份證時為何要將含有個人資料的身份證正面向外,「正常人睇嘢會咁睇法嘅咩?」郭未能回答,推說需向涉事警員了解。
立場新聞表示,記者當時一直佩戴記者證,在截查前記者有向警員表明身份及工作機構,警員一直以記者的身份證正面阻擋鏡頭,明顯有意阻礙拍攝工作。
任職立場新聞的記協執委陳朗昇指出,同事有掛記者證,警方事前一定知道記者身份,「如果唔係記者,佢點會畀你喺度?一定趕你走」。他又稱,展示記者資料是警方對付傳媒的手段,例如高聲讀出記者名稱。
記協嚴正要求警方交代在鏡頭前展示記者個人資料的原因,並敦促警方停止以執法為名,傷害新聞工作者及損害新聞自由。
私隱專員黃繼兒昨於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表明會一併調查兩宗警員展示記者身份證事件,事件翌日已去信要求警方回覆,並引述警方指,周日事件不涉直播,與上次個案「有少少唔同」,而案件正在調查,不會詳細評論。
特首林鄭月娥口中不存在的警暴,在1.19又在傳媒眼前展現。一名佩戴記者證及身穿反光衣的記者,在皇后大道中遮打花園對出,被警員飛撲按地制服,當時未見記者有可疑動作。警員要求記者出示記者證,其實記者證早就掛在身上。襲擊記者的警員其後不發一言,若無其事離開。
■記者曾偉龍、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