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晒記者ID 毀直播器材

再晒記者ID 毀直播器材

【本報訊】警方繼上月故意將記者身份證放到直播鏡頭前公開後,立場新聞一名記者昨於金鐘採訪時兩度被警員截查,其間一名防暴警刻意以記者身份證遮擋鏡頭,過程長達一分鐘,資料清晰可見。其後該記者於同一地點直播時,有警員更搶去直播器材包括拍攝的手機,交還給記者時屏幕毀爛,警員否認毀壞手機。

大狀:涉盜竊刑毀可追究

據立場報道,該記者往金鐘高院外採訪警方佈防時,被十多名防暴警包圍截查。防暴警查問記者名字並搜袋,一名行動呼號「NTS T2-2 3/5」的防暴警刻意以記者身份證阻擋鏡頭令資料曝光,記者當時已表明在拍攝,斥警員刻意用身份證遮擋鏡頭並騷擾拍攝,但警員反指記者妨礙警察工作。

記者其後在同一地點以手機直播時,更遭警員搶去手機,過程中屏幕疑被警員毀壞,但警員聲稱「冇人搶你手機」。另有警員試圖搶去記者直播器材,一邊說「陣間身份證又話直播上網咁點算呀?」一邊遮擋直播鏡頭,要求停止拍攝。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表示,警員行為阻礙記者採訪,且警員明知記者在採訪卻用身份證遮擋鏡頭,侵犯記者私隱,形容是挑釁。記者其後被另一警員搶走手機,屏幕被毀壞,吳指若警員沒拘捕記者,無理據拿走市民財物,涉盜竊罪及刑事毀壞,記者可追究。警察公共關係科稱,警方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權利,在不影響警方行動成效的前提下,盡力便利傳媒工作,但呼籲記者採訪期間要顧及自身安全。

立場新聞一名記者上月在大埔超級城採訪時被警員截查,有警員將記者身份證故意在直播鏡頭前展示約40秒,私隱專員公署正調查。公署表示,從媒體留意到今次事件,將一併向警方了解。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昨晚被記者查詢時,聲稱沒有資料須稍後了解。

警方昨持續以流氓態度對待記者。傍晚約6時,本報記者在遮打道行人路採訪警方行動時被指令離開,惟當記者向前走時,卻在另一方向被防暴警截停扣留,記錄身份證資料及搜袋後才放行。
■記者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