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兩大跳繩組織「中國香港跳繩總會(繩總)」及「中國香港跳繩體育聯會(繩聯)」早前捲入合併風波,為免影響運動員參加今年世錦賽,國際跳繩聯盟(IJRU)上月決議由繩總籌辦選拔賽挑選港隊成員。不過,繩總新公佈的選拔準則再惹爭議,有繩聯教練批評準則有欠公允,亦違反兩會早前協議。有曾奪世界冠軍的運動員批評準則對部份運動員極不利,估計自己亦難以獲選。
排名計法違協議
因應世錦賽選拔方式,繩總、繩聯及國際跳繩聯盟去年10月的三方會議,最終就選拔賽準則達成協議,包括不可對其中一方的運動員不利、花式項目裁判團必須由繩總、繩聯及國際跳繩聯盟各佔33%組成,但繩總上周公佈的準則全盤推翻協議。新準則下,花式裁判團全數由日本跳繩組織派員組成,記者發現,該日本組織與香港繩總同屬亞繩盟會員,關係密切。計算選拔總分時,新準則將「花式」及「速度」項目的名次總和混合結算排名,勢令專攻花式項目的繩聯運動員處於劣勢。
繩聯代表即場提出異議,指做法有違協議。但繩總主席張善婷反問「協議書喺邊度?」繩聯代表堅稱有會議紀錄作實。記者翻查會議紀錄,顯示當日達成選拔委員會協議,「將列印及簽名作實」,張有份出席會議。
跳繩教練潘卓文指,花式項目的評審相對主觀,「速度項目你跳幾多下就幾多下,冇得拗。花式唔同,好睇裁判覺得你套動作靚唔靚」。曾奪世界冠軍的現役花式跳繩運動員郭義德批評,花式及速度屬完全不同項目,「我自己都冇得贏咁滯……出到國際賽都唔係咁樣計(分),點解本地選拔會咁樣計?」
繩聯主席梁健璋指,屬會運動員多專注花式項目,選拔賽準則對他們極為不利,也違反三方協議,「估計好多(運動員)會選擇唔參加(選拔)」,他將向國際跳繩聯盟提出上訴。繩總未有回應《蘋果》查詢。
■記者梁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