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遭警輪姦少女:被冒認發文

報稱遭警輪姦少女:被冒認發文

【本報訊】一名18歲少女(代號X)早前報案,稱9月底被捕後在荃灣警署內遭數名警員輪姦,事後成孕需到伊利沙伯醫院墮胎。日前有社交媒體及討論區流傳數則帖文,有賬戶以第一人稱手法講述遭遇,期望港人不要忘記等。不過,案中的「X小姐」委託韋智達律師行發表聲明,反駁有關帖文全屬有人冒認其身份發佈。

聲明由律師行於前晚發出,附有四則疑冒認少女X身份所發佈的Twitter、連登及IG帖文。帖文刊登時,已有不少網民質疑帖主是否冒充X發表,其中一則IG帖文於五日前發出,用戶「gosavehongkong」自稱是少女X,表示「目前身體日益轉好,情緒亦日漸平復」、「日前身處地方十分安全」。該用戶又指不希望任何人以任何途徑公開她及案件的資料,以免影響公平審訊。

感激港人支持 冀尊重私隱

聲明指,X對於有人冒認其身份,「在其不知情、未有授權及未有其同意下以其名義發佈的貼文後,感到十分憂心及苦惱」。

X同時感激香港人對她的支持,希望各界尊重她的私隱,促請那些以其名義發佈帖文的人馬上停止他們的行為。聲明又指,女事主除了11月由律師行發表的兩則聲明外,未有就她指控警方一事再發表任何意見或帖文。X重申,若自己想就其案件發表任何更新,只會透過其完全信任的韋智達律師行發放。

警方投訴警察課10月22日收到一名律師代表報案,稱其當事人聲稱於9月27日在荃灣警署一個房間遭四名蒙面警輪姦成孕,但警方其後翻看警署當日及前後數天的閉路電視片段,並未出現當事人或可疑蒙面警影蹤,而她陳述的警署內貌亦與實況不同,認為報案人的指控內容與調查結果不脗合。
■記者羅惠儀、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