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嚇炒校長 楊潤雄改口:有權唔代表做

威嚇炒校長 楊潤雄改口:有權唔代表做

【本報訊】在個人社交平台批評警暴的教師慘遭清算,教育局長楊潤雄早前發表取消校長資格的言論,威嚇校長需配合調查涉事教師,楊昨日「修正」說法,辯稱「我只係根據個法例去講出我嘅權力,咁唔代表我做緊呢方面嘅嘢」,並稱當時說要求校長「配合」,僅指要配合調查,而非要與局方立場一致。

《上觀新聞》上月28日發表楊潤雄專訪報道,引述楊潤雄回應教育局如何應對不配合對教師調查和甚至支持教師行為的校長時,明言「學校的基本態度如何、是否支持教師,其實很容易看出來。譬如學校在反饋中認為涉事教師『沒有問題』,我們就可以知道,學校、校長的態度和立場可能『有問題』,然後從管理角度去處理。如果我們覺得一個校長已經不能勝任,可以取消他的校長資格」。

稱僅要求配合調查

言論引來教育界震驚和反彈,楊潤雄昨回應有關言論時改口,聲稱一向不會迴避問題,「咁如果有人問我,如果校長唔配合嘅時候,政府有咩權力或者有乜嘢方法去處理,我只係根據個法例去講出我嘅權力,咁唔代表我做緊呢方面嘅嘢」。

楊續稱,訪問中提到校長的「配合」,是指校長要配合局方調查工作,而非要求校長須與局方看法一致,配合調查亦為校長需負的責任,「係咪要求校長跟局方睇法呢?絕對唔係嘅,好多時喺投訴個案上,我哋(局方)都冇既定睇法,我哋都係根據事實」。

但楊指出,校長其中一個職責是管理教師團隊,有責任處理團隊人員專業操守上的投訴,現時調查期間大致上得到校長及校方配合,並已提交報告,局方仔細了解報告後,有需要時或會要求向校長更詳細了解,現時沒有就任何校長無配合調查工作而展開調查。教育局過去五年沒有批准撤回校長資格的個案。

按教育局現時指引,除非投訴屬緊急或涉及嚴重指控,校方有權不處理匿名投訴。被問及教師在社交平台發表政見是否屬於相關範疇,楊潤雄昨未有正面回應,僅稱局方所指的有問題言論均涉及仇恨、侮辱、歧視性,「老師如果有呢啲嘅諗法,或者佢表現出呢啲嘅言行,究竟佢會唔會影響我哋嘅學生,會唔會影響佢嘅教學,呢啲就係我哋擔心嘅嘢,要嚴肅處理嘅嘢」。

團體轟違教育守則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批評,楊潤雄公然干涉與打壓師生表達意見的自由,領頭打壓人權,違反《世界人權宣言》訂明教育目的是培養學生尊重人權,以及《教育專業守則》中要求教育工作者視尊重人權為教育要務,違背教育的核心意義。
■記者羅智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