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運動】親生都要先驗DNA 台灣同婚家庭一個女兒兩個媽

【平權運動】親生都要先驗DNA 台灣同婚家庭一個女兒兩個媽

【平權運動】
「媽咪,媽媽!」眼前一個眼睛雪亮又好動的女孩,對外界充滿好奇心,在她左方的是媽媽,右方的是媽咪,這個孩子來自一個台灣女同志家庭。來自台灣苗栗縣的已婚女同志伴侶——小小和小龜分別三十九及三十八歲,她倆共同養育一名兩歲的女兒媗媗,並特地從苗栗到台北,參與十月二十六日舉行的同志大遊行。

2019年的初夏對於台灣的同志社群來說,無疑是一個里程碑,就在5月,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性婚姻在台灣正式被法律所承認,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婚的地區,是亞洲首個抹掉家庭一定等於「一男一女結合」概念的政府。這一年,對於台灣支持同志平權的人民來說,絕對是值得慶賀的「同婚元年」。

今年台北同志遊行的主題是「同志好厝邊」,意思是寄望社會看見同志家庭、鄰居和同袍的存在。台灣現時已知有小孩的同志家庭超過300個,這些家庭中,包括了人工生殖和收養的小孩,「我們已經不是少數了,要讓更多人看見像我們這樣的家庭確實存在。」小龜說。

一個孩子兩個媽,這是一個非一般的家庭。小龜憶述在醫院陪伴小小生孩子時的過程:「小孩出來的時候,我一直在看小孩的臉,然後說:『雙眼皮,眼睛蠻大的。』」小小則笑說:「學講話的時候,女兒會說媽媽、媽媽,然後小龜說乾脆『媽媽』先叫我好了,『媽咪』好像是快一歲才會講。」

相守22年 為生小孩吵大鑊

小龜從事動物實驗的研究助理,小小是公務員,二人認識於台灣的專科學校。22年前,她們是學姊與學妹的關係,當時才十多歲的兩個女生,最愛聊天聊到天昏地暗、到彼此家中過夜,早就認識對方的父母。在當時的社會環境裏,兩人的關係只會以「密友」相稱;長大後,小小在母親的安排下,去過幾次相親約會,到了30歲決定要生小孩的一刻,才坦白向母親出櫃。

小小和小龜曾經因為「生小孩」而決裂。對小小來說,一個家庭除了有兩個人,還要有一個小孩才稱得上完整;對於小龜來說,對方希望生小孩,彷彿是因為不滿自己無法讓對方懷孕,甚至誤會小小想跟男生在一起。經過妥協和討論,她們便到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了解人工受孕的方法,並用兩年時間調養身體。她們甚至前往泰國進行人工生殖,嘗試兩次才成功懷孕。第一次在泰國接受人工受孕失敗後,小龜曾經問小小打算要試到甚麼時候,小小則回答:「40歲。」第二次嘗試,小小成功懷孕,她們當下的反應並沒有「開香檳慶祝」,反而只是平淡地跟對方說一句:「辛苦了。」

血緣共養無先例 驗DNA「不尊重」

在出世紙雙親欄上,媗媗的母親只寫着小小一個人的名字,在法律上,兩歲的她是一個單親小孩,旁邊的「父親欄」懸空。既然同婚合法,她們決定讓媗媗成為法律意義上二人共養的女兒。然而,由於法例通過才半年,很多配套、手續還未完善,為了「共養」的女兒,小龜和小小經歷了苗栗法院繁瑣的「收養程序」。

二人以「血緣收養」作為依歸,但由於案例沒有先河,程序手續基本上任由法院決定,除了多次補交文件,小龜更透露:「他們竟然要求小小跟媗媗去驗DNA,即是要求生母和女兒去驗血緣關係。我們非常的生氣,其實這對我們家庭來講,是很不友善、不尊重的舉動。」

開學在即 性平教育路漫長

媗媗即將在苗栗讀幼稚園,然而在性平教育未全面推行和台灣中南部地區半保守的風氣影響下,小龜擔心女兒會因為自己有兩個媽媽而被其他學生欺凌,畢竟在2018年11月24日的同婚公投中,苗栗的反對票極高,當中的第14案:「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反對票逾七成,是個「連老師都帶頭歧視」的地區,「生小孩之前會很擔心,究竟要給她怎樣的環境?或者要替她找很好的學校,完全不會霸凌的。」她認為要保護孩子,必須從根本做起,推動性別平等相關的教育,讓不同性別、家庭背景和性取向的孩子學會彼此尊重。

在本年台北同志遊行慶祝「同婚元年」的多個攤位中,來自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成員的成員派發關於性平教育的單張,向參加者解釋同性婚姻通過後,台灣依然面對的隱憂,「同志已經結婚了,可是你會看到(異性戀家庭的)小朋友還有一些疑問,我覺得一定要從教育裏面,告訴他們不一樣的家庭情況。」

記者:陳韻如
攝影:陳港怡